我2014年10月在大陆登记结婚,2016年8月才过去台湾。新年期间回家,仔细思考实在受不了丈夫,决定离婚。而且我现在还是大陆户口,准备在大陆生小孩,拿这里的户籍。过两月预产期,现在我在大陆,对方在台湾,准备过段时间在大陆起诉离婚,能拿的到孩子监护权吗?官司好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