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地面道路,绿化等不属于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1、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2、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扩展资料:
1、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2、建筑面积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也是项目前期进行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3、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是由专门从事测绘活动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来测量认定,只有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才能被认定为合法的、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
4、工程的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使用面积也叫地毯面积/净面积,就是往地下铺地毯,铺满以后地毯的面积。
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位,地面道路,绿化等不属于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扩展资料:
分摊原则: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
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摊建筑面积
是的。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扩展资料:
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有:
①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②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③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④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⑤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公摊面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摊面积具体是这样算的:1、先算公摊系数,公摊系数=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2、通过公摊系数计算,每户的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各户套内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