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但是法律规定受委托者不得与本企业竟业,也不得与本企业经行买卖等业务,这与聘用自己妻子,性质上应该差不多吧?
追答聘用自己的妻子和从事与本企业竞业,以及与本企业进行买卖那是两码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排除有写到的薄弱的受委托经营者通过近亲繁殖去损害企业利益,但是这是治理问题。就好像有人会拿刀杀人,你不能够因为如此就说拿刀的人都杀人,这个逻辑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受委托的经营管理者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聘任其妻”就单单就这句话而论,绝对不违法。
任人唯贤而非用人唯亲,是企业用人之道,制度治企而非感情治企也是企业管理之道。用人唯贤,是说看才能用人而不是看关系或者你看他顺不顺眼用人,用人唯贤只要是有才华符合企业岗位要求即可,并不排斥有贤能的亲人,只不过用有才能的亲人容易引起别人的猜疑和说三道四,经营者能不用亲人就能够避免招人非议,用了也不构成违法。制度治企是说要用制度来管制企业,而不是今天高兴就这样管,明天高兴就这样管。特别是董事会、企业主对受委托经营管理者的管理,一般是先会制定好管理制度和合约,一般写明经营者任职时候有义务为股东追求利益,不能损害企业利益,以及离职后的保密以及在XX年内不得竞争者那里任职。而不会十分详细,不会把他的任何行动规范得死死的,那样的企业只会等死。总经理即受委托经营者工作说明书明确说明了总经理有权任免下属经理、下属人选。一般部门经理都是总经理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