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规范规定双电源供电还要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如题所述

出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1.4条。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当城市只有一路供电时,可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国外一般使用自备发电机设备和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

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和技术条件、不同地区的供电状况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可视为一级负荷:

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

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另一个设置自备发电设备。

建筑的电源分正常电源和备用电源两种。正常电源一般是直接取自城市低压输电网,电压等级为380V/220V。当城市有两路高压(10kV级)供电时,其中一路可作为备用电源。

当城市只有一路供电时,可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国外一般使用自备发电机设备和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要求,一级负荷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应满足下述条件:

1、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参考资料:住建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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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这个规范不是普遍的规范,是行业内部的管理规范。
  实行双电源供电,增加了供电的一层保障,但是对于一些重要单位、重要部门、军事设施、交通枢纽、通讯枢纽等,仅仅双电源供电显然不够。98年南方一场冰灾,多条供电线路倒杆中断。更不要说设想敌对国来袭了。因此,在重点部位,实行双电源、双发电机组、车载移动发电机组、双UPS备份。确保不间断供电。
  当然,这个规范针对具体的单位、行业,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的,显然不是社会上普遍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04
这个不行的,采用发电机组供电作为备用电源可以,但是按照规定的双电源转换切换应设置在控制末端设备处 ,配电室设置双电源是没用的,是需要设置在风机、水泵所在的防火分区位置的才算
第3个回答  2016-10-04
设计规范。不是一定要,是根据设计要求来的。要求双电源---》选双电源方式..发电机或者电池或者双回路都是双电源。没有规范是指定柴油机的。但是有关于柴油机双电源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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