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汇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 借读

如题所述

上海市南汇区的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主要针对两类适龄学生:

1. 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他们的子女需在父母工作地就读。

2. 非本市户口的学生,随父母来到上海工作,也需申请借读。

申请借读的时间点非常重要:

① 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是惠南镇或周浦镇的申请时间。

申请过程涉及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必要的文件,如:

- 《非本市户口学生借读申请表》

- 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 父母身份证明和学生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或健康检查表)。

如果学生需要回原籍就读,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回户口所在地求学申请表》,学校同意后,前往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手续。

对于已办理过一次借读的学生,小学五年级毕业后的续读需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是当年四月份,由小学集体办理;进入惠南镇或周浦镇借读则由家长个别办理。

而对于港澳台居民及海外华侨子女,以及外籍中小学生,他们的就读规定分别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办理,具体参照沪教委财[1997]第44号和沪教委外[2000]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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