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所说水客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现代水货就是[非正当途径进口货物]的统称,也就是走私货了,而走私者就是水客。


水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水客多是一些持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和“自由行”内地居民。

2、“水客”每天少则数次,多则几十次往返珠澳,携带的私货种类繁多,主要是市场需求大、销路好、

携带方便、有差价的物品,目前主要做包括食品、药品、烟酒、日用品以及高科技产品,如电脑硬盘、数码产品、手机等高值高税产品。

3、呈现出典型的“化整为零”,再“变零为整”。首先在境外将私货“化整为零”,然后由“水客”多次多批量携带入境,私货在境内“变零为整”重新包装后销售牟利。

4、幕后有人操纵控制,组织严密。目前,“水客”走私贩私由原来的个人行为逐步发展到被走私团伙操

纵控制,呈现出职业化、群体化、集团化、智能化的特点。“水客”往往只负责带货,赚取运费,带什么货、货物的成本、谁负责收购、如何倒卖等有专人负责。

5、私货销售渠道广,销往全国各地。走私分子将“水客”携带入境的私货在珠海等地收集、包装后,通过其销售网络销往全国。

6、暴力抗法现象较为突出。走私团伙往往在口岸一带纠集、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平时负责“看水”把风,当有执法部门查缉时就寻衅滋事,阻挠执法。前几年,我局执法人员在口岸地下广场、口岸市场及其周边地段的商铺、货运站查缉私货交易时多次遭遇暴力抗法,执法人员被围攻甚至殴打,已查扣的私货被抢夺。

扩展资料

一年内三次走私即入刑: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修正案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应缴税款5万元作为“起刑点”的规定,并将规定修正为: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这意味着,凡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处罚二次,第三次再实施走私行为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水客—百度百科     全国首宗“一年内三次走私即入刑”案件当事人获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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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0
水客全称水货客,一般是指大量携带水货过境的旅客,从香港利用各种途径运送货物到中国大陆(尤其指向通往深圳边境),引致对香港各区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的各种滋扰及社会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水客,主要是指经常在大陆、香港、澳门之间来回的,并随身携带着产品进来,或出去的人,他们少则带上几罐奶粉,多则整车整船,价值达数亿元的走私过关。
水客这个名称源自水货。从前一些海员 (船员)常常带上一些自己的私货或代他人私自带上少量物件,到外埠出售赚点外快,因为外国港口往往准许海员免税带少量(自用)物品上岸,由于免了入口税,货价较低,所以在港口往往有专店收购此类货物,这就是水货的起源。
现代水货就是[非正当途径进口货物]的统称,也就是走私货了,而走私者就是水客。
现在的水客,已经不是以前的船夫、渔夫这个单纯的概念了。现在的水客,主要是指经常在大陆、香港、澳门之间来回的,并随身携带着产品进来,或出去的人,他们少则带上几罐奶粉,多则整车整船,价值达数亿元的走私过关。
大家都知道,香港、澳门的关税低,电子产品都比大陆便宜,所以就有了专业的水客产生,他们一天来回一两次,多的可能十多次,他们从香港、澳门过来的时候,随身都携带不同的电子产品,比如手机、电脑等,到大陆后出手,或帮别人带,从中赚取差价,或工钱。
相反,大陆的食品海鲜、特产比较便宜,水客们也可从大陆带这一部分产品到香港、澳门后出手,或帮别人带,从中赚取差价,或工钱。
最典型的水客带货是发生在三聚氰胺时期,当时国内的奶粉大部分有问题,就有水客从香港、澳门带进口的奶粉进大陆,从中赚取差价,多的一次可以带七、八胶罐,利润挺可观的。
水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水客多是一些持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和“自由行”内地居民。
2、“水客”每天少则数次,多则几十次往返珠澳,携带的私货种类繁多,主要是市场需求大、销路好、
携带方便、有差价的物品,目前主要做包括食品、药品、烟酒、日用品以及高科技产品,如电脑硬盘、数码产品、手机等高值高税产品。
3、呈现出典型的“化整为零”,再“变零为整”。首先在境外将私货“化整为零”,然后由“水客”多次多批量携带入境,私货在境内“变零为整”重新包装后销售牟利。
4、幕后有人操纵控制,组织严密。目前,“水客”走私贩私由原来的个人行为逐步发展到被走私团伙操
纵控制,呈现出职业化、群体化、集团化、智能化的特点。“水客”往往只负责带货,赚取运费,带什么货、货物的成本、谁负责收购、如何倒卖等有专人负责。
5、私货销售渠道广,销往全国各地。走私分子将“水客”携带入境的私货在珠海等地收集、包装后,通
过其销售网络销往全国。
6、暴力抗法现象较为突出。走私团伙往往在口岸一带纠集、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平时负责“看水”把风,当有执法部门查缉时就寻衅滋事,阻挠执法。前几年,我局执法人员在口岸地下广场、口岸市场及其周边地段的商铺、货运站查缉私货交易时多次遭遇暴力抗法,执法人员被围攻甚至殴打,已查扣的私货被抢夺。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KoA9VTTpKU_7ttbqk-YRhMwobKWYsGftPz7YZAV8zBhAr8rGvs91q15FYFdoGsR9ol-EAv28x_NkhivNHQlSOa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