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动的话费为什么这么高?

全国第一,同样是大城市的上海,便宜多了。就没人管么?
无论任何套餐,和别的城市比还是没有任何价格优势,我对移动业的行情非常了解

移动资费的混乱说明什么?
(二○○三年三月六日)
看了上一期《财经时报》对江西和山东移动通信收费的调查,确实是让人“触目惊心”:枣庄的GSM网内单向收费,月租按天收取(0.39元/天),市话0.08元/分钟;景德镇的井岗青春卡月租30元,市话0.1元/分钟,接听本地来电免费;鹰潭市的全球通月租25元,在本地接听任何来电都是1元/月,拨打本地移动网内电话0.2元/分钟,拨打本地其他电话0.4元/分钟;济南的“套餐”每月赠送133分钟市话,每月交200元就可以打400元的话费(包括市话,长途,漫游等);等等。在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收费标准中,单向收费、通话包月、减免和赠送话费,再加上赠送手机和其他“礼品”,真是五花八门,而依旧按分钟收费的也降到了国家标准的四分之一。实际上,除了北京、上海等个别特大城市以外,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月租费50元、通话费每分钟0.40元”早已全线崩溃,甚至在这几个城市也已经被各种“优惠”搞得名存实亡,只剩下了一个空壳而已。我们不禁要问:移动资费为什么会如此混乱?它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
移动资费应该下调
我们都知道,现在“月租费50元、通话费每分钟0.40元、漫游费每分钟0.60元”的政府定价还是多年前由原邮电部规定的。那时,我国移动通信的规模小、成本高,再加上上万元的入网费,所以被人们称为“大哥大”,是“有钱人”的象征。但是近年来,随着政企分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我国移动通信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由几十万、几百万用户发展到二亿多,我国移动通信的规模在2001年就达到了世界第一。尤其是2000年中国移动由原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以后,使移动与联通的竞争环境相对公平了,更是促使他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进服务。这样,不但手机这个“富贵”的象征走进了工薪家庭,甚至有报道说大城市中拣破烂的都开始用手机互相联络。目前在全世界移动通信公司的排行榜上,中国移动雄踞榜首,而在国内被看作“小弟弟”的中国联通也排在世界第三位(第二位是英国沃达丰公司)。规模的扩大加上技术的进步,都极大地促进了成本的下降。
既然成本下降,资费就应该下调,让利于消费者。但是多年来,虽然信息产业部在2001年取消了手机入网费,但是其它资费却一直未动,仍旧保持着原来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竞争中的移动和联通公司却急于扩大市场、争夺用户,必然会打“价格战”。 既然政府“上有政策”,运营商就“下有对策”,各地纷纷“各有各的高招”,这就是造成我国移动资费如此混乱的首要原因。
多年未变的政府定价水平是不是过高,实践是检验它的唯一标准:去年我国的移动价格大战已经打到了空前的水平,但是即使如此,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年终的盈利状况还是很好。这一切充分说明,我国移动通信的资费水平具有较大的下降空间,完全可以下调。不仅如此,继续坚持原来的政府定价不但已经失去了意义,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市场价格体系的混乱,所以尽快下调资费已经有了很强的必要性。
资费下调如何进行?应该看到,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的成本、需求和购买力差别很大。因此,对于移动通信这种地区性很强的业务,完全没有必要继续采取全国“一刀切”的统一资费,而是应该采用地区性资费和范围较宽的政府调节价。也就是说,信息产业部先制订一个较宽的资费范围(例如每分钟四角到二角甚至更低),再由各省电信和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定价;在执行一段以后,可以逐步放宽指导价的范围,并变为企业在这个范围内自主定价并向政府备案;最后,随着充分、公平和有效的竞争环境的建立,向完全的市场调节价平稳过渡。
电信企业的恶性竞争
但是即使下调资费,也很难想象移动运营商的资费可以低到0.08元/分钟,比市话还要低。且不说市话网络与移动系统的绝对成本谁高谁低(因为其成本结构不同而难以直接比较),单从其成本结构来看,这也是不合理的。
市话的成本大部分在于每个用户所专用的用户线和交换设备,随着业务量的增加而变化较小;而移动通信的几乎整个网络却是全体用户公用的,其成本主要与业务量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比较准确合理地反映成本,市话资费的较大部分应出自固定的月租费,通话费会较低;而移动的资费应主要出自通话费。换句话说,单就移动通信的通话费而言,它一般应该高于市话通话费。由此可见,移动通信的通话费甚至低于市话的通话费的情况是明显不合理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移动通话费低于市话通话费的现象呢?这里明显地有恶性竞争的因素。我们注意到,参与这一竞争的双方都是国有企业(虽然海外上市但仍国有控股),而国有企业的很大一个特点就是往往“不计效益、只求业绩”。这就是说,他们往往不以利润为目标,而是以用户数量或市场占有率这些数字指标作为自己经营的目标,在竞争激烈而上级部门又对此严加考核时,各个基层经营单位更是如此。在这种非市场经济的指标驱使下,恶性竞争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个很说明这个问题的例子就是我国移动运营商的数量。按照一般西方国家市场竞争的推理,二个运营商必然形成双寡头垄断。他们出于自己牟取利润的目的,往往会互相勾结、操纵市场,维持一个比较高的资费水平,共同盘剥消费者。但是,我国的移动和联通却丝毫看不到在资费问题上互相勾结的影子,倒是经常价格战打得血肉横飞,以致监管部门往往不得不出面干涉。究其原因,就是他们从根本上还没有把利润作为自己主要的经营目标,而这就是由其国有性质所决定的。
去年这场空前的价格战,应该说是联通公司在下半年出于CDMA放号任务的压力而首先引起的。为了完成当年的放号任务,送手机、免话费,以致不计成本、不计财务损失。对此,中国移动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一个个“套餐”和“优惠”措施紧跟着推出,一场世界罕见的恶性竞争由此拉开了帷幕。时到年底,联通公司CDMA放号七百万的任务是完成了,但是亏损累累、难以为继,恐怕再想这样作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不但今年放号一千三百万的任务形势严峻,而且今后联通公司CDMA的持续发展也成了问题。
“小灵通”推波助澜
不可否认,中国电信的“小灵通”也在这场价格大战中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基于无绳电话技术、在全世界都被淘汰的PHS,在中国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发展。这完全是因为中国电信在被“一分为四”之后,急于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实际上是急于推翻国家只允许他经营固定业务的决定。但是,如果允许中国电信经营“小灵通”,还不如把中国移动合并回中国电信,让他重新利用市话的天然垄断优势,欺压中国联通,大搞不公平竞争。但是,既然联通无法生存,“长痛不如短痛”,干脆把联通公司也关掉,重新恢复中国电信的独家垄断。因此,与其说“小灵通”是“市话的延伸”,不如说它是市话“天然垄断的延伸”。
“小灵通”正是因为无偿使用着大量的市话网络,每天享受着固定市话用户的补贴,才能够以市话资费提供号称是“移动通信”的业务。但是,在我国移动资费长期得不到调整的情况下,不管它是不是能够提供真正的移动通信服务,它的市话资费对大量用户具有明显的吸引力,也对移动通信运营商造成了明显的冲击。这样,“小灵通”的介入,使得他们的竞争又加上一个沿用市话资费的对手,无疑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的恶性竞争火上浇油,因此也才会出现上述移动通话费低于市话通话费的诎诎怪事。
政府监管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移动资费为什么长期未作调整?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的惯性下大搞恶性竞争,为什么无人干涉?“小灵通”这种非法的不公平竞争为什么得不到制止?这些现象的出现都与政府监管的软弱无力有关。
在以前政企没有分开的时候,我们都说原来的邮电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因为他不但是监管者,还对中国电信的业绩负责。后来政企分开,电信行业的格局又变成了四个主要的“国家队”: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网通集团和中国联通。这样,电信监管部门虽然已经不是“运动员”了,但是还对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变成了这几个国家队的“总教练”。既然他是教练,就必须保证自己教练的国家队赢球。但是,因为他又是裁判,所以执法就不可能公平。
这一点充分反映在信息产业部对于自己作为监管者的定位上。目前,正式的提法是 “兼顾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这其实是不准确的。“三个代表”中提出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这个人民群众就是消费者。因此,电信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从国家的角度看,企业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因此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出发点还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至于“国家利益”,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所以除了人民的长远根本利益,国家没有其他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并不是平行并列的,不应该笼统地提出“兼顾”,而是应该把国家和企业利益置于消费者利益之下,为消费者(即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服务。
电信行业为什么要引入竞争?就是因为竞争可以最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既然牟取暴利明显地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有了竞争,垄断企业就不能再牟取暴利了。同时,竞争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物美价廉的服务,这也是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如果企业搞恶性竞争,把企业都搞垮了,消费者将得不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就是对消费者根本利益的损害,所以监管机构还必须反对破坏生产力的恶性无效竞争。而某些电信企业总想通过不公平竞争把别人“掐死”,建立或恢复垄断,即使在短期内给消费者一些“甜头”,也是在损害消费者的长远根本利益,所以监管部门也必须坚决禁止任何不公平竞争和谋求垄断的企图。因此,电信监管机构的核心任务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完成这一任务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监管使得竞争公平、有效。
但是,正因为目前电信监管机构的定位不明确,所以他对于“国家队”,首先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网通集团和中国联通这几个主要国有电信企业的监管必然软弱无力。例如,如果不是为了保护(实际上是过度保护)电信企业的利益,可以设想移动通信的资费绝不会如此长年不变,早就会下调并引进更多的市场机制了。又例如,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国有企业完成自己的放号任务,政府监管也绝不会允许如此大规模地突破政府的资费管制,低于成本倾销,以致引起全面的恶性竞争。更例如,如果“小灵通”是民营企业经营的话,很难想象电信监管部门会容忍它发展到今天,早就被坚决取缔了。但是,正因为犯规的不是民营企业而是“国家队”,监管部门就左右为难、束手无策,不能或不敢“吹哨”,更不敢“亮牌”。而这些“国家队”的“队员”们也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才敢于犯规,甚至有持无恐、得寸进尺。这就是“裁判”与“教练”这两个角色的矛盾所在,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这两个角色分开,使政府监管部门不再担负对国有企业的责任。
政府的责任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而公平、充分、有效、有序的竞争就是这个根本利益的所在。移动通信资费的严重混乱,只是从一个角度暴露了目前我国电信体制方面的问题。这说明,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电信体制改革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还有许多问题亟待在深化改革中予以解决。

作者: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阚凯利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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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06
商家总在不断的推出套餐,用的人越多,推出的就越快,当然是越换越贵了。北京的物价高对这也有一定影响!
第2个回答  2008-01-06
是否对移动品牌进行全面了解?估计是选错品牌。可咨询10086选用适用的品牌。
第3个回答  2021-10-17
通话费仍然高的受不了,移动公司怎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