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八三年的林权证,上面写是长期不变,,零九年换界,把我的林地及自留山分给别人了,请问这种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一)根据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你1983年开始承包林地,应该是2013年以后才到期。

村委会才应该公开重新招标承包的林地。

(三)村委会作法不正确,你可以凭林权证,向发证单位申诉。

(四)2009年村委会.重新发包林地,到现在10年了,早就过了诉讼时效了。

在2009年开始后的·2年内你还可以与村委会去法院打官司,要回自己承包的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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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4
这当然不合法了,只要合约里面有一条协议,指明这个合同是长期不变的,那这个东西应该就是永远都有效的。
就算他们要分你的地,那肯定要问过你,你同意了才行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4
土地承包期限为长期是违法的,新换届村委会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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