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都被驳回请问申请再审改判几率有多少?

行政案件;行政协议(口头承诺等工厂拆除后给予土地安置落实;领导也带着到现场确认了土地地块,说下周一去他办公室签土地合同),3年过去了至今没有落实土地合同,直接造成工厂全部设备物资生锈报废。手里仅有7个关于执行领导的录音证据,一审庭审只对录音资料进行公开;但是被告出庭人根本不了解这个案情,知情人这个领导却没有到庭,因此直接导致唯一有力证据无法核实。二审也没有开庭也没有任何沟通随意调换合议庭成员(二审立案是高院网上公布为四级法官,却到了二审出驳回裁定时不是该四级法官;却更换为一级法官及一个书记员),导致寄过去的证据补充还没有收到二审驳回裁定就出了。请问这样申请再审改判希望大吗?谢谢!

一审二审都被驳回请问申请再审改判几率很小。
法律分析
实际上,就是进入再审的几率都不大,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必须进行审查,确定案件是否确有错误。如果有错误,才能进入再审。绝大多数的再审申请是被驳回的。即使进入再审,不代表就一定能够改判,所以改判的几率很小。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其程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下几种情形的判决、裁定不可以申请再审。1、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2、人民法院作出的大部分裁定,不允许申请再审。3、通过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判,不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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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9
申请再审几率几乎没有;
因为一审、二审都被驳回,申请再审是没有可能的。追问

当时找我去处理的2个领导,迫于上层领导压力不给于补充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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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13
1、法院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进行再审,经过审理,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直接改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
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案外人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依照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民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第3个回答  2017-05-29
仅凭录音,阻力较大,当时的领导那里去了?他会承认吗?说话不及时对现要承担法律后果,他愿意承担吗?解铃还须系铃人,谁说的找谁处理。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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