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负责电动车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医疗费可以以医院发票为凭证 其他护理费营养费等该如何确定,应该怎样的数额保险公司才能确认理赔呢,是否最终只要交警和事故双方确认就可以了呢。
2、电动车的车损也是由交强险负责的,限额2000元,如果以前(同一保险年度内)机动车也有事故,已经用掉1500元的额度了,是否这次的赔偿限额就变成500了?还是单次事故2000元呢?
3、我机动车车损,按照责任对半比例,那电动车一方也应该负责我一半的修理费了,因为今天修理定损时,保险公司说只能赔我一半,另一半让我找对方赔。如果他们耍赖皮不承担怎么办,(我医药费还没有垫付给他们)。最后事故处理时,我是否可以直接在医药费里扣除,交警是否能支持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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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只是皮外伤,缝了几针,没住院,今天还去交警队处理划分责任了。电动车定损1000,交强赔,我车修理1300,车损险赔一半,另一半保险公司让我找对方赔。我认为我该赔的要赔,他该负的也要负才对。他是逆向高速骑车,撞到我的侧面,一个车门被撞凹进去了,因为是路口所以判对半责任,今天他还当场被交警训斥一顿。
追答那既然这样就凭发票要求他赔偿一半了,开车当然都想争口气,反过来讲,开得起汽车也不差这几百块钱了,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赔,就自认倒霉了,以后离电瓶车远点。再说这几百块钱还要上诉法院不成,耽误时间还不说。如果你其他有什么方法可以要求他赔最好了,但是不要犯法哦,那个划不来,可以通过语言或其他方法让他自感理亏,烦他赔偿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