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州中考体育考试说明

如题所述

《福州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3日出台, 体育考试于3月18、19日报名,五城区考生于3月28日~4月10日考试。
  今年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设置分必考类与选择类。必考类项目为50米跑。选择类分为两组,一组为立定跳远、实心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另一组为一分钟跳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考生从选择类的两组中各选一项考试。
  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项计300分(每项100分),取其平均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90分以上,B为75分~89分,C为60分~74分,D为59分以下)。报考市区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达B级以上(含B级)。报考市区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及报考县(市)一、二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达B级以上(含B级)。
  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有严重疾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近三年的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等。免考考生成绩按B级认定。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申请免试的城区考生,于3月22日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核准。有严重疾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3月23日核准。
  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要求持有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单(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申请缓考。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缓考,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借读生在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考试。回原籍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没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要回原籍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无故缺考的考生,成绩按D级认定。
  和往年考试一样,考生成绩在B级以下的,可由考生报名,准予再一次考试。 5月10日,因临时伤病缓考考生、B级以下再考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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