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小区由于别人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我把人家车刮擦了,我有多少责任??

如题所述

对方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是物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刮了别人车这属于交通事故责任,是两码事!
法律分析
消防通道是属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方停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当事人把对方车刮了,属于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是两种责任,不能合二为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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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4
由于楼主将别人的停止车辆刮擦,这个车刮擦的所有损失 是需要承担的,违规停止在消防通道上,这个是有物业或者线管的部门罚款的,与楼主无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24
你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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