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交警拦我我跑了被交警拽下我们都摔倒了然后交警起来把我的车踹坏了会有什么的后果?

后来私了,他把自己的领导喊了过来,领导说他裤子坏了准备叫我给他买条新裤子钱,后来就说给50块钱算了吧,我掏了50元钱,

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具有4个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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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6
你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是违反交通法规,交警拦你是正当执法,你跑了是错上加错,最后被交警拽下都摔倒了,如果造成交警受伤,你会承担法律责任。交警起来把你车踹坏了,如果交警是故意的,他也违反了规定,并要赔偿你修车的费用。
第2个回答  2020-09-16
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应该感到万幸。已经处理完了,因为你的违法行为,造成交警的身体伤害,交警部门的处理可大可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交警部门会对你从轻处理,罚你50元钱了事,不再追究你别的责任。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交警部门是不会罢休的,你的逃跑行为是罪上加罪,交警部门就会从重处理你了,最起码是妨害公务罪,可以行政拘留,严重时可以刑事拘留。
建议以后不要做出违法行为,在法律范围内你可以享受充分的自由。超越界限,是会受到惩罚的。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9-16
过去了就当买个教训吧…有错在先还逃逸,交警有违规处置,不怕事的就去投诉他,让他赔偿你的车损。嫌麻烦的那就这样吧…
第4个回答  2020-09-16
这个问题。肯定是你的责任了,警察拦截也是为了检查有没有合格的手续,逃逸属于犯罪。撞到警察更是罪加一等。应该拘留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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