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整体转让,如何办理?

合伙企业整体转让,如何办理?提供哪些资料?

  公司转让工作中涉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公司转让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
  2、检查公司是否欠缴国家税收;
  3、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
  4、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5、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二、合同与公证事项:
  1、要找到有下家原意接收你的公司;
  2、要协商好价格、签定转让合同;
  3、找律师事务所来做个转让公证;
  三、对于股份公司的转让增加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
  2、做国有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四、公司转让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章;
  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
  4、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股权转让协议;
  8、新股东身份证;
  9、公司原始档案;
  10、其它法定资料;
  五、到工商局办理注销事项:
  营业执照正、副本的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六、到质监局办理注销事项;
  主要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销事项。
  七、到税务局办理注销事项:
  主要是税务登记证注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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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1
合伙人的变更(包括份额“转让”“入伙”“ 退伙”等)是重大登记事项,目前国家总局的变更提交材料规范不能满足这些事项的登记,所以应该根据变更登记中的实际需要增加与变更登记直接相关的材料。根据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几种情况实际需要,建议:一是合伙人的转让、退伙、入伙首先要符合《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二是在登记中对合伙人变更应该分“份额转让”“退伙入退(指一退一进,不按转让办理)”“单纯退伙”“单纯入伙”不同情况,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建议如下:1、“份额转让”:除提交国家总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合伙入“份额转让”事项的合伙人决议(决定)(该决议由新老合伙人全体共同签名);(2)合伙人份额转让协议;(3)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2、“退伙入退(指一退一进,不按转让办理)”:除提交国家总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合伙入“退伙入退”事项的合伙人决议(决定)(该决议由新老合伙人全体共同签名);(2)原合伙人退伙协议;(3)新合伙人入伙协议;(4)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3、“单纯退伙”: 除提交国家总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合伙入“退伙”事项的合伙人决议(决定)(该决议由全体合伙人签名);(2)退伙协议;(3)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4、“单纯入伙”: 除提交国家总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合伙入“入伙”事项的合伙人决议(决定)(该决议由新、老合伙人共同签名);(2)入伙协议;(3)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
第2个回答  2012-06-01
可以,原法人代表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后退出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就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企业协议内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做出变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企业是可以进行合法的出售和转让。企业进行出售或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也一起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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