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出了对被告人的财产保全?被告财产已经冻结,原告说交了20万保全金,法官也这么说,我想问原告

原告交20万保全金冻结了被告45万元,这样合理吗??求解

这恐怕需要完整地落实一下,一般来说,原告申请保全时应当提供足额或者充分的担保,而这个担保通常包括现金、资产等。因此,你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确定一下,即:

1、原告究竟申请冻结了被告多少的资产?
2、被告实际被冻结的是账户上的现金45万元,还是资产45万元?
3、原告出了现金20万元外,是否提供其他的诸如房产等提供担保?
如果上述问题都落实且被告方面仍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原告仅仅以20万元的现金提供担保但是保全了被告45万元的现金,而原告申请保全的数额达到45万元,除非本案涉及先予执行的情况,否则这里应该是有问题的。

但如果你不能确定的话,建议带上资料找当地律师做一个全面咨询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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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5
需要冻结的金额一般是和担保的金额一样多。但现在有些地方法院放开了些,只要提供冻结金额的30%以上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4-01-25
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即你所说的20万的保全金,原告提交了担保,法院就可以对被告的财产作出保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第98条规定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也就是说,原告交了20万元的保证金只能保全被告的20万元的财产,所以这样做并不合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4-01-26
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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