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何时能定责任

我在6个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骑电瓶车,腿骨折两节,当时没有定责任,我们先出了90%的医药费,现在已满6个月,按理已经可以定责任把事情说好了的,请问,现在是要我们打电话催,还是只管等交警通知好了?

原则上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必须待伤者的情况确定和总体损失确定,而垫付医药费则不是必须的。

目前已经过去6个月,应该积极和伤者一方协商调解事宜,尽快双方到交警队接受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和办理后续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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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1
联系负责你这个事故的警官,看看认定书的结果你是否有异议,如果有异议,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按照规定,交警部门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责任故认定书;肇事逃逸的,在查逃逸人和肇事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责任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责任故认定书。
第2个回答  2012-06-02
一般在事故查清后一周内就出了,简易程序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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