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证书领取一般只能考生自取,一律不得代领,也不支持证书邮寄,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考生需要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
法律中业资格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得代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
2、法考证书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
身份证原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须进行初始备案,请注意与申请地司法局核对。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局
5、现役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到申请地司法局领取。
6、港、澳、台籍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由
司法部统一组织颁发,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可以通过申请、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取得。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具备律师资格、
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据此,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取得基层
法律工作者资格。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本条是关于可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规定。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三)、(四)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本条规定中通过考核的方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