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财务监督现状

国外财务监督现状是什么?有哪些问题?有什么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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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财务管理现状:

一、财务管理的目标

1、利润最大化 ;

2、管理当局收益最大化 ;

3、企业财富(价值)最大化 ;

4、社会责任最大化 。

二、财务管理的内容

1、筹资管理 ;

2、投资管理 ;

3、营运资金管理 ;

4、利润分配管理 。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

(1)资本结构理论(Capital Structure)

资本结构理论是研究公司筹资方式及结构与公司市场价值关系的理论。1958年莫迪利安尼和米勒的研究结论是:在完善和有效率的金融市场上,企业价值与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无关——MM理论。米勒因MM理论获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莫迪利尼亚1985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2)现代资产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是关于最佳投资组合的理论。1952年马科维茨(Harry Markowitz)提出了该理论,他的研究结论是:只要不同资产之间的收益变化不完全正相关,就可以通过资产组合方式来降低投资风险.马科维茨为此获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研究风险与收益关系的理论.夏普等人的研究结论是:单项资产的风险收益率取决于无风险收益率,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率和该风险资产的风险.夏普因此获得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

(3)期权定价理论(Option Pricing Model)

期权定价理论是有关期权(股票期权,外汇期权,股票指数期权,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认股权证等)的价值或理论价格确定的理论.1973年斯科尔斯提出了期权定价模型,又称B—S模型.90年代以来期权交易已成为世界金融领域的主旋律.斯科尔斯和莫顿因此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4)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EMH)

有效市场假说是研究资本市场上证券价格对信息反映程度的理论.若资本市场在证券价格中充分反映了全部相关信息,则称资本市场为有效率的。在这种市场上,证券交易不可能取得经济利益.理论主要贡献者是法玛。

(5)代理理论(Agency Theory)

代理理论是研究不同筹资方式和不同资本结构下代理成本的高低,以及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理论主要贡献者有詹森和麦科林。

(6)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ic Information)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了解的程度不同,即在公司有关人员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对公司价值的不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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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8
(一)财务人员缺乏国际视野、信息沟通质量偏低
海外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有限,现有人员业务局限于记账、报表、及经济活动分析上,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没有结合海外财务管理活动的特殊性较好地完成事前的计划与预算、事中的决策与控制,事后的分析更是过于依赖国内项目的管理经验和资源,对境外工程所面对的复杂环境估计不足,缺乏整合和利用当地资源的能力,不能从财务数据中分析整理项目管理的具体策略和建议,对项目进一步工作缺乏指导性参考。
由于语言差异,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翻译对当地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而翻译又不擅长相应的财务管理基础知识,导致对一些财务、税务制度不敏感,信息传递不及时或者有偏差,也促使了海外财务管理的滞后性和被动性。

(二)缺乏可运作的规范性制度
国内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完善成熟,但适合海外国情的财务管理制度却尚在摸索阶段,海外缺乏一个即适合国内特殊情况、同时满足项目需求、又符合当地财政法规的且具有可运作性和指导性的制度。海外财务管理更多依赖当地会计,而外会个人的业务水平,我们也很难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导致财务管理活动无法深入项目管理,不能对项目的整体控制起到有效作用。
(三)缺乏实质有效的监督
海外项目由于其特有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预知因素多、风险高、难以掌握的特点;且因国内对海外项目实行远程控制,信息沟通存在滞后性,国内监管也很难及时到位;另外由于国内的政策制度不完全适用于国外,导致国内监管机制也很难适用海外项目,使海外项目的财务管理缺乏实质有效的监督。
第2个回答  2019-01-26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9-01-31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第4个回答  2019-01-24
OK ,我可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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