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个问题很弱智吧。
但我一直有一点搞不懂,为什么现在做什么都签字作为证据。
如果一个重大的事情,别人故意不按自己平时的写字习惯签字。或者说知道某人的笔迹,然后找个笔迹很相似的人来模仿他签字,使他遭受巨大损失。
这样的情况法律上又怎么知道呢?
我觉得以前按手印还说得过去,起码指纹不容易作弊。
1楼的我就不看了,太长了。
对于故意不按自己平时的书写习惯来签的字,法院怎么鉴定是作弊呢?比如我自己,平时签字都很潦草的。假如我认真写自己名字的话,写出来的根本就不像是我的字,给人感觉完全不同(以前我因为字草被老师罚过- -,结果后来认真写的字被老师认为是找人代写的)。但我那样认真写字,也不会觉得很做作。
不是签字了就有法律效力,签字只是当事人对文件的确认,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是从文件内容来判断的,有点是需要签字加手印的。
模仿的笔迹是可以鉴定出来的。在诉讼中,可以请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来;如果一般纠纷时因签字纠纷,也可以找相关的专家鉴定。
拓展资料:
1、签名,即自己写自己的名字,尤其为表示同意、认可、承担责任或义务。目前的签名有更多的诠释,如数字签名,艺术签名等。
签名是落款的一种,因为签名用得最多,所以落款经常被讹误成签名。传统上,署名并不与签名同义。署名应该是能让人读出其名的,签名则不必要让人读出其名。人们对签名是有一定要求的,签名代表着同意,并产生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赋予了文件以真实性。
2、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方式(如字迹,指纹等)一直被用作签名者身份的证明。这是因为:签名是可信的;不可伪造的;不可重用的; 不可抵赖的;签名的文件是不可改变的。在日渐来临的数字化生活中,电子文档将逐步代替纸质文件成为信息交流的主体。
证明一个电子文件是某位作者所作的办法是通过模拟普通的手写签名在电子文档上进行电子签名。作者可以通过数字签名表明自己的身份,读者可以通过数字签名验证作者的身份。
由于信息在存储,传输和处理等过程往往是在开放的通信网络上进行的,所以信息更容易受到来自外界或内部的窃听、截取、修改、伪造和重放等多种手段的攻击。所以数字签名还要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来抵御这些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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