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基础与主体划分有没有明确的界限?

如题所述

建筑工程中基础与主体划分有明确的界限。

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

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含划分为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砼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砼、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3、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第4.0.4和4.0.5条: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概念分析

从字面意思和正常习惯来讲,地基与基础工程应当含桩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砌体基础等,把与主体结构、砌体结构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筏板基础、砌体基础划分到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应该更合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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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8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很清楚。共计九大分部工程,排在第一的就是地基与基础分部,有9个子分部工程,共计67个分项工程。排在第二的就是主体结构分部,有6个子分部工程。
一般±0.000以下的结构构件归地基与基础分部,以上的结构构件归主体结构分部。因为是结构构件的就可能有相同的分项工程,虽然分项相同,但资料应分开属各自分部规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8
以室内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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