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十恶是什么?

如题所述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至于“十恶”的具体内容,《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今当一心忏悔。”行“十恶”而程度严重的,据说要受大苦报。与“十恶”之说相对应,佛教中亦有“十善”之说。十恶十善之说见于佛教大、小乘中的诸多经典,如东晋僧伽提婆译的《增一阿含经》卷四四中就有“由此十恶之报,致此殃。是故比丘,当离十恶”这样的经文。另外,“十恶十善”之说早在隋朝以前就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如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中即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
而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亦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而到了隋开皇初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如《隋书·刑法志》第二十五卷中即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指《开皇律》)……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至于“十恶”之罪的具体内容,《唐律疏议》中有详细的规定(引文略)。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刘书龙

“十”在语境中表示最多、全了、满了。十恶不赦,那就是恶贯满盈了。“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可宽恕的人。古人往往给敌人列上十大罪名,以便出师有名。

其实,“十恶”真有律法规定的十条大罪,始见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北齐法律。隋、唐把这十条大罪的内容略加增删,正式定名为“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

古代“十恶”罪的内容是: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这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其内容一部分在今天是不能接受的。但由于“十恶”成为“不赦”之罪,影响深广,人们一接触到罪恶大、不可宽恕的事情,很自然地就称为“十恶不赦”。

【成语】十恶不赦
shí è bù shè
解 释 十恶:指十种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即: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指罪恶极大,不可饶恕。
出 处 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用 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示 例 鲁迅《书信集•致许寿裳》:“仆审现在所出书,无不大害青年,其~之思想,令人肉颤。”
近义词 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反义词 罚不当罪、立功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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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21
  【十恶】 由彼三业,能成十恶。恶者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感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由于身造者三:
  一、杀 杀谓杀害生命。
  二、盗 盗谓盗取财物。
  三、淫 淫谓淫狎行动。
  由于口造者四:
  四、妄语 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
  五、绮语 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
  六、恶口 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
  七、两舌 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
  由于意造者三:
  八、悭贪 悭吝贪着。
  九、嗔恚 嗔恚忿怒。
  十、邪见 暗昧迷理。

  由彼三业,亦成十善。善者、顺理之义。行顺理之十法,是名十善。然有二别:一者以止恶故,得名为善。谓能止息己恶,不恼于他。所以反乎十恶,即是十善。

  ┌一、不杀生。
  一、身三┤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语。
  │五、不绮语。
  二、口四┤
  │六、不恶口。
  └七、不两舌。
  ┌八、不悭贪。
  三、意三┤九、不嗔恚。
  └十、不邪见。

  又者以行好故,亦名为善。谓能修行胜德,利安一切,其数亦十。

  ┌一、救护生命 不惟不行杀害,更能行其救护。
  一、身三┤二、给施资财 不惟不行盗取,更能行其给施。
  └三、遵修梵行 不惟不行淫邪,更能行其清净。
  ┌四、说诚实语 不惟不行诳惑,更能行其实语。
  │五、和合彼此 不惟不行离间,更能行其和合。
  二、口四┤
  │六、善言安慰 不惟不行粗犷,更能行其柔和。
  └七、作利益语 不惟不行杂秽,更能行其正直。
  ┌八、常怀舍心 不惟不行悭贪,更能行其施舍。
  三、意三┤九、恒生慈念 不惟不行嗔恚,更能行其慈忍。
  └十、正信因果 不惟不行邪见,更能行其正信。

参考资料:http://www.cnbuddhism.com/cid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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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2-21
在藏传佛教中,因果报应思想所包融的忌行文化,占有一定比例。所谓“因果报应”,就是力求对自然界万物变化与生命系运转规律相联在一体,诠释物质与精神的内在统一。对众生生存的环境与生命流转之变化作分析,并揭示诸多苦根源,用因(业)果将其连结起来,认为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受因果规律支配。业,指观点和行为,含善和恶两类,这是因。不同的因(业)——特别是行为,必将导致不同的果报。宗喀巴大师说:“业力无穷,所经行为,确定其自果。”今世的贫富穷达,皆系前世所作善恶决定的结果;今生的善恶行为,亦必导致后世的罪福报应。这就是佛教的因果报应“三世因果”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观念,并成为佛教禁忌文化和戒律的核心。佛家认为,宇宙是一个无限的空间,存在着有如同恒河沙粒数一样多的物体。这些物体,均随因缘的聚散而生灭,既没有片刻停留的自由,也没有固定的强富贫穷,都处于流水不息,变化无常之中。众生生老病死自然交替的流转过程始终充满着矛盾和苦乐的不断变化。受因果制约,幸福会变为痛苦,烦恼会变成快乐,不仅今生中的处境在不断升降变化,而且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生存的境界,也因“三世因果”而会转换变化。所有的人、天。神和饿鬼、畜生、旁生都在这个大的循环中随因转换,沉浮交替。这种因业果报、轮回转世和追求来世的思想是藏传佛教乃至整个佛教的主体观念。<BR><BR> 众多福祸果报,是由众多善恶因业来决定的。因而佛教倡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抑恶扬善的道德观念,构成禁忌文化的核心所在。在众多因业中,总体上可归结为三类:①身业;②语业;③意业。其中每一类都有提倡(善)和禁忌(恶)的双重内涵。这里着重就其禁忌略予介绍。<BR><BR> 1.身业<BR><BR> (1)杀生:杀生是指用身体活动来剥夺任何生灵之生命,由基、意趣、行为和究竟四个内容所构成。基指杀害对象;要夺去对方生命之思念,就是意趣;采取各种手段,杀害了对方生命的行为构成杀命罪;对方已杀死,构成杀生究竟罪。比如一百个人杀生,每个人会承受一条命的业果;指挥杀生者,这一百条命的业果同样也会落在他的身上。这种业果的回落,就是因果报应。杀生之业,会导致自己的生命缩短或生在贫穷区或遭受各种灾难,甚至命断身亡的可能。因此,杀生是佛教禁忌之首要内容。藏族地区,无论是出家,还是在家人都要禁忌杀生。喇嘛每年坚持“坐夏”的修持,意在防止出门踩死春夏之交孵出的幼虫。普通人捉到虱子臭虫不弄死,而是送到门外放生。一般禁止打猎。藏族不吃鱼的原因是,杀一条鱼,肚中的鱼子也被致死,所以,谚语中有“灭一条鱼而受万命罪”之说。由禁忌杀生,而提倡放生善事。如果捕杀被放生的牛羊等,必须承受数倍之业果。藏传佛教徒及信教群众虽然吃肉,但除未见杀、未闻杀、未怀疑专为我杀的三清净肉外,其他肉是不食的。<BR><BR> (2)偷盗:偷盗是指在别人未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偷盗包括偷偷地做,也包括通过暴力、狡诈的语言、欺骗的手段等达到目的,也包括谎称拥有一些实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指使另外一些人偷盗,同样也会得果报。但偷盗罪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包括偷盗意识的滋生。佛家认为贫穷饥寒的人,是前世所作之恶业或偷盗行为的因果报应。别人给喇嘛供养的微薄之物,以至寺庙佛殿或出家人周边的任何东西,都不许乱动取拿。未经准许,俗人不得触摸佛像、佛经等法器、法物。<BR><BR> (3)邪淫:是指严禁僧尼的任何性行为。对在家修佛的居士而言,是指一个已婚普通人,追求除妻子或丈夫以外的异性来满足淫欲;或在不恰当的时间(白天和每月初一、十五)与配偶交媾;或在不恰当的地点(如寺庙内、佛堂、佛经等圣地);使用非生殖器官交媾。异性间的不当接触、挑逗也是禁止的。在西藏,父母兄妹在一起,不得随意谈婚姻爱情,尤忌谈两性关系。在密宗佛像中,常见的双身佛,是修佛过程的最高境界——方便大乐与智慧空性的融合标志,也是一位密宗本尊的不同功德部分的显示,根本不是性崇拜或低级的色欲。<BR><BR> 2.语业<BR><BR> (1)谎语:谎语包括任何试图欺骗人的言语,关键在于动机和目的是有利于自己而损伤他人。西藏人不分僧俗,讳忌谎语出口。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道德修养的一种美德。<BR><BR> (2)两舌:出于一些嫉妒别人友谊的动机,挑拨关系,使朋友间产生矛盾而变成仇人的言语,两舌可以发生在国与国之间,也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或团体与团体之间。只要属于离间性、挑拨性的语言,不管是来自传说或有意编造,都在禁忌之内。<BR><BR> (3)恶语:它包括出于邪恶的目的用脏话骂人;用恶毒的言词攻击人;或用上师、尊者的权势威胁人等。也包括用谎言或流言使人受伤害或生气。这种行为正像顽石擦伤身体会感到痛一样,恶语会使人感到损伤。恶语的禁忌,是语之四业中最需引起注意的一点。<BR><BR> (4)绮语:任何使人产生迷惑、妄想的言辞,像谈话间夹杂暴力、色情等煽动性语言,都被视为绮语。因而在藏传佛教一切有关佛事、仪轨、讲习、著作中,都禁忌使用蛊惑性、煽动性、教唆性言词。<BR><BR> 3.意业<BR><BR> (1)贪婪:贪婪不是指正当向往和追求好事物的愿望,如努力获得知识和智慧,而是指对财物无休止的贪欲。例如当一个穷人看到汽车和巨额的财产,他会产生追求这些事物的欲望;或一个富翁已拥有众多财产,但会希求更多。对于任何事物,人们都会希求;但根据达到所求的不同思想和手段,可以区分为好的。中性的和罪恶的三种。后者就是贪婪,属禁忌之列。佛教认为身、语诸恶业,多源自贪婪,因而它是产生一切烦恼和恶行之根,应严予禁除,禁除贪婪遂成为所有佛教经典之中心内容。<BR><BR> (2)嗔恚:即怨恨,指伤害他人的愿望。也包括幸灾乐祸等。它可以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间,小到昆虫间。对于这种思想活动,人们一般会认为,它虽然具有伤害别人的动机,但只是一种愿望,尚未付诸行动,从而加以轻视。事实上思想邪见是无休止和没有满足的贪婪行为,往往是由伤害他人的愿望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所以应该从根源上给以重视,在愿望萌生之初就加以禁除。<BR><BR> (3)邪见:专指对佛、法等持否定或怀疑的见解。这不是指那些不知佛法人的行为,而指那些知道佛法,但坚持否定或怀疑态度人的行为。<BR><BR> 意的恶业是最严重的恶业,因为身和语的业行都由意识支配。例如我们杀一只动物,首先是思想上有了这样的愿望,然后才会自己做(身),或告诉其他人做(语)。如果能控制意识,那么就可以避免其他恶行,但意识是很难被控制的,因为它的活动非常之快,许多意的恶业可以发生在一瞬间。因此,提倡人人都要时时刻刻注意积极的思想道德修养,禁除哪怕只是一刹那的追求色、香、味、触的各种私心杂念,杜绝十恶言行。</
第3个回答  2012-11-23
一、杀
  二、盗
  三、淫
  四、妄语
  五、绮语
  六、恶口
  七、两舌
  八、悭贪
  九、嗔恚
  十、邪见。
第4个回答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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