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注册资本金为1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因前期在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因此除注册资本金外,老总个人又投资近百万元进来.再加上经营周转金的补充投入,达到180万元,像这种情况,投入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否正确??而到年末,一直无法支付,是否可以将其转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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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意思是,如果公司盈利,财务有空余资金,则需要归还的.可是因当期起办公大楼和车库等固定房产,造成应付工程款过高,因此,一直是他个人在不断的投入新的资金,所以出现了其他应付账款远远高于注册资金的局面.所以还是否能转?若转入了资本公积,到时又支付,是否还以可转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