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侵权了的,整形医院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或者是没有去询问女子是否可以将自己整形的视频来作为广告进行宣传,所以是侵权的。
医院通过对女子整容视频的运用侵犯了女子的知情权以及肖像权,甚至严重的可以追溯到女子的名誉权。
医美纠纷在我们国家非常的普遍,有很多人在整形之后或多或少的因为其整形的形象与原本形象不符合,或者是整形之后的一些后续事情而发生了纠纷。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关于知情权,肖像权,名誉权这类事件的纠纷,此类的纠纷有点与本题中的情况相类似,在做完整形整容之后,没有经过本人的允许整形医院善治,将自己手下的案例来作为广告宣传投放到视频或者广告之中,后经过消费者发现侵犯了消费者知道这件事情的权利,以及消费者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其次第二种的话,就是医疗事件的纠纷,绝对纠纷事件的种类也是多样的,有的是因为整容形象与本身规划的形象并不符合,而产生了心理落差,消费者对医疗机关进行投诉,这种原因或多或少的会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失,或者是精神损失。解决这种医疗纠纷的方法也有很多,例如去医院与病患直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论是两种纠纷中的哪一种,都对消费者本身有着一定的损害,或者是精神上面的,或者是身体上面的,所以说都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一种侵犯,当然,如果在消费者面对这种侵犯时,更应该要坚决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一些非法机构利用自己的胆怯有机可乘,侵犯自己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