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县级劳动局主要处理什么工作?待遇怎么样?

如题所述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简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并实行监督监察。
  (2)根据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制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拟订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3)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发展,制订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事业的发展;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管理国家政策性安置劳动力和调配工作。
  (4)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对国家、省、县制订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程序劳动模范评定、颁证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研究制订预防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的对策措施,参与处理县内重大的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的集体上访。
  (5)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6)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管理社会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以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全县工人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指导企业职工和学徒培训工作。
  (7)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趋势及预测报告。
  (8)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的管理政策和办法。
  (9)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监督执行蹋家企业劳动定额标准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患休假制度以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1)贯彻国家、省、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及农村社会保险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监督检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13)实施对矿区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追问

吉林? 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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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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