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发放进行的调整,因此发放时间延迟。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为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统一增加15元。
扩展资料: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退休人员可下载“新疆智慧人社”APP,查询个人养老金增资情况。如有疑问,可前往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或各区(县)社保分局咨询。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解决,自治区将各地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2020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中统一核算;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