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给别人是不可以的,属于违法行为。自己的营业执照不可以给别人用的。给别人使用营业执照是违法行为,别人要承担风险。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时,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即以谁的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可能会被工商行政机构行政处罚。要知道营业执照上面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那企业发生了相应的法律纠纷之后谁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所以,对于代代人来说,如果是直接以个人的名义帮相关人员办理的营业执照,那将来有可能会被国家的行政单位进行处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因企业违规运营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均属违法行为,个体工商户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好还是不要借,借了的话就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公司营业执照是登记当事人的名字, 借用他人就已经不正确的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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