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朋友吃饭,喝了点酒,结果朋友回家途中出了车祸,自己摔了导致死亡,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需要负责吗?

在刑事上,如果要负法律责任,应该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某一罪名等的构成要素,必须完全满足,缺少了一个要素,就不会构成某一罪名。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像你这种情况,主要从主观方面考虑,是否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分析一下,你当时请朋友吃饭,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友谊,虽然对朋友死亡的结果有一定的过失,但你这么问,觉得自己有责任,这种“责任”和“过失”则更加是出于社会道德进行考虑,并不是刑法上的“责任”和“过失”,在主观方面已经不满足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件。
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更加不符合追究的条件。

但是在民事责任上,则有些不同。
(1)你对他的劝酒行为,虽然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让其醉倒,但你对他可能受到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就是你认为和这么点酒对开车没有影响),这与他此后酒醉驾车身亡是有一定因果联系的;
(2)你们之间作为朋友,如果有理由相信他应该知道他饮酒后会驾车,饮酒会对他存在危险性但继续劝酒就超出了善意的界限(明显是醉酒,正常人一看就不应该开车,劝酒已经劝过头了),这也就具备了侵犯他人的故意或者过失;
(3)就交管部门认定来看,可以推测酒后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推测他开车时是否意识不清了或者失控了,如果已经超出一定浓度,在意识不清,已经醉酒严重的情况下,你已经看得出来,但是并没有采取适当手段,而放任其开车,导致身亡,你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当时请客喝酒情况的,可以认为你已经有一定的侵权行为。受害人自身也具有重大过错,才导致意外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1)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但是,曾经出现过一群人一起吃饭,因为其他人劝酒,然后其中一个人当场病发死亡了。并未对其他人追究法律责任,最后是参与酒席的其他人,出于一定法律责任的考虑,为了照顾去世的那位朋友的家人,每人出了几万元到十几万做为丧葬费和抚养费进行解决。

我的建议是:召集当时一起喝酒的所有朋友,大家出一部分钱,慰问已故者的家人。积极地和受害人家属沟通,获得原谅。让这次意外所带来的心理上和财产上的损失降到最低。
如果已经买过人身保险或车险,可以再根据具体情况,向保险公司询问再索赔(现在醉驾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有的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有的不会判,概率50%,可以试试看)
尽量给予已故者的家人帮助。这样可以让你和他的家人都更好地面对这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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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1
我认为你要一定的责任,因为你的现行行为引起了你朋友的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换句话说,你请朋友吃饭、喝酒,造成了你朋友酒驾是他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严重的危害,如果你没有尽到或者没有很好尽到阻止义务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2-08-11
车祸与喝酒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也没有你的法律责任。问题是从良心上或者说从道义上你还是要表示一下为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2
出了车祸,交警部门一定会对死者的酒精度进行测试。如果属于醉酒或虽未达到醉的程度,但车祸与饮酒有关的,你与一起喝酒的朋友要负一定的责任。你等明知他喝了酒,开车会出危险,但没有劝他不要开车,主观上负有一定的过错,而且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你等要负一定的责任,例如负10%的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13
你好,如果没有劝酒,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秦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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