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强行并线或连续并线
当驾驶人有并线意图时,需要通过车辆后视镜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后,提前3秒打开转向灯,提示后方驾驶人。
二:安全并线技巧
1.按喇叭,梢加速
一般来说,如果强行并线的车辆只超过自己不到1/3的车身,可以按喇叭提醒对方,同时自己加速前进。
2.减速让,勿变道
如果并线车辆几乎超过自己,应适当降低车速,让对方快速完成并线动作。千万不要因避让并线的车辆而更换车道,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三:并线责任判定
1.无特殊情况,并线车辆全责
如无特殊情况,在车辆变道期间,并线车辆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并线车辆负全责。
2.两车并线时,遵守让“右”原则
两车并线时,应遵守“让右”原则,左侧并线车辆让右侧并线车辆。如左侧车辆不让右侧先行并发生碰撞,左侧车辆负全责。
3.无交通信号灯处并线,先到先得
多方来车,先到路口内的车辆享有优先行驶权。并线时,因没有礼让先到路口车辆造成事故,后进入路口内的车辆负全责。当两辆车同时到达路口,右侧车辆优先。如果因左侧车辆不避让发生事故,左侧车辆负全责。
4.主路车辆向辅路并线,辅路车辆礼让主路
即使是在辅路上行驶的直行车辆,也需要为主路并线车辆让行。如因没有及时让行,发生碰撞事故,辅路车辆负全责。
5.坡道路段
一般情况下,下坡车辆应礼让上坡车辆,但如果下坡车先进入坡道,下坡车可以先行并线。
6.狭窄山路
在狭窄山路路段,两车同时通过时,靠近山体的一方应减速或停车,让对方先行。若因不避让造成事故,靠近山体的一方负全责。
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
道路中心线的道路,
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回到事故,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查看所需变入车道后方来车情况,这里需要观察的就是后方来车情况以及车速。法律上所谓的不影响即,如果对方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你变入过程中,对方不需要采取制动措施,你和对方也不会发生事故,这个才是最准确的不影响。变道观察应当是在变道之前,而不是变入过程中观察。一般情况,因变道引发的事故的,变道车辆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如果直行车辆没有过错行为的话,就是变道车辆全责。
事故中,直行车辆存在
超速行为,超速也属于与事故引发有
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应当在事故中承担事故责任,但属于次要考虑的因素。
常见的此类事故,如果确属超速,那么主次较为多见。在现场,如果无法证明后方来车车速问题,
简易程序处理,一般都是以认定变道全责。
但,如果是后方来车能避免事故,却故意不采取制动,或者故意撞击变道车辆,那么故意制造事故的一方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实际案例中,如果没有前因后果,这种故意的心理状态无法取证,有些情况最多解释为驾驶员反应不及或者措施不当,另外,故意不让和故意撞击还是两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