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应收款
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除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
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暂付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
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付款
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其他应付款的内容
①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②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③ 存入保证金(如收入
包装物押金等);
④ 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⑤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