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的产品只能当废品了,我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题所述

1、如果数额较小,能一次处理掉,那么可以在当废品出售后一次消账:

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2、如果数额较大,又不能一次处理掉的,那么在作价后将损失部份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报告有关方面审批后消账: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借:管理费用-商品报废损失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销货退回,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首先要求对方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销货退回或折让证明书”,企业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体现当期损益即可。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因此,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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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9

1、如果数额较小,能一次处理掉,那么可以在当废品出售后一次消账:

(1)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2、如果数额较大,又不能一次处理掉的,那么在作价后将损失部份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报告有关方面审批后消账:

(1)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2)借:管理费用-商品报废损失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扩展资料: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书面批准后方可入帐。

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在财产清查中所查明待报批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和毁损数。通常用“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核算。

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按原始价值贷 (或减)记“固定资产”帐户,按已提折旧数借 (或减) 记“折旧”帐户,并按其净值借(或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

盘亏和毁损的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借(或增) 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贷 (或减)记“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基本生产”、“产成品”等帐户。

盘亏和毁损数报经批准后,属于固定资产的,借(或减) 记“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帐户,贷 (或减) 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

属于流动资产的,应将交库残料价值、应收过失人赔偿款,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非常损失,以及定额内的短缺、超定额盘亏和报废损失。

分别借(或增)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利润——营业外支出” 以及“车间费用”、“企业管理费”等帐户,贷 (或减) 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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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21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2.退回时
凭销货退回与折让证明单,做与销售时相同的红字分录。
3.既然退回的产品只能当废品,建议逐笔对应着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注意,这张凭证要附的原始凭证包括,销货退回与折让证明单复印件、自制的《报废产品鉴定单》(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
4.年底,将这类报废汇总成一张明细表,与汇算清缴报告一起报送税务局就行啦。
解释:
根据“税总公告【2011】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存货损失,清单申报。那些“证明单”、“鉴定单”就是本文件要求的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已经发生、且该损失属于正常损失、且该损失在适当的内部控制之下。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退回的产品只能当废品是你公司产品的特点,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因此,不需要进项转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1.如果数额较小,能一次处理掉,那么可以在当废品出售后一次消账:
(1) 借:银行存款 (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2.如果数额较大,又不能一次处理掉的,那么在作价后将损失部份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报告有关方面审批后消账:
(1)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当废品处理的商品)
(2)借:管理费用-商品报废损失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21
销售退回一般按照以前做的那笔账做红字发票: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红字)
贷:销售收入--^^产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如果已经结转成本了:
借:库存商品-^^
贷:销售成本-

商品转废品: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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