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身份证的单子丢了怎么办

取身份证的单子丢了怎么办

领取身份证的单子丢了,本人可以带上户口簿原件到户籍部门领取身份证。
由于身份证法没有明确规定领取身份证所需要的资料,所以一般情况下居民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丢失的情况下,只能由本人带上户口簿前往进行领取。他人无法代为领取的,因为户籍人员是需要核对本人资料才可以领取。
补办的身份证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丢了。在限定领取身份证日子,本人能够带着户口本,向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哪天来解决的,应该几号取指纹身份证。公安户籍人员会寻找身份证补办登记表,寻找从县级公安局拿回去的身份证。然后持证人书写“本人身份证已经领取,年月日。“在领取人自己姓名上按上红指纹。拿回自己的身份证。【2】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补办的身份证凭条丢了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补办身份证的流程是:
1、先去挂失身份证
2、排队照相,如有需要临时身份证到黑白相室拿10元领取四张照片。(照相室)
3、排队交照相钱(20元)。
4、拿挂失收据和户口本,去办理新的身份证(20元),如需邮寄到手中,交10元邮费。如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此柜台申请。(身份证补办服务台)
5、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表加户口加一个带有照片的证明外加10元人民币。(临时身份证办理服务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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