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980年,我国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其中深圳是最早经济特区。 1.深圳等地的优越地理位置,靠近港澳台,便于发挥对外窗口的功能。 2.福建广东都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对广大华侨回乡发展经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法律依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四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