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办理外国业务的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

(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第四条 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查完毕,经审查同意的,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经审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合理布局的要求。

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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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8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必须要有房东的房产证、和租赁房屋的租房合同,合同期必须大于1年)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具备这些条件即可申请。申请需准备材料: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企业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此外,《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有明确的规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对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有明确规定,因此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质量保证金承诺书;所在市、县(区)旅游局对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意见书。以上需提交的材料已全部列入《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申请人只需按《技术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材料即可。

    扩展:关于交纳质量保证金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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