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不出去就要一直交房租吗

转租不出去就要一直交房租吗


是的,转租不出去的说明合同还是双方的,是需要交房租的。转租是各地房地产租赁活动中十分常见的行为。所谓转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部分或全部在出租的行为。
二、如何避免承租人拖欠租金

1、租赁合同应尽量详细明确

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相应的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工作经验,许多出租人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时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定程序。在解除合同时仅仅向承租人发出通知是不够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最好将解除合同的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到对方,并留有证据。

3、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

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涉嫌侵权,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因此,采取这类措施,一定要有依据。

4、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

在约定了封存房内物品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将房内物品提存,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法规定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要处理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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