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一年以上了,现在想离职,已经提前申请了,但是还未满一个月,想提前申请离职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的规定:
1、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2、由于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4、如果该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在劳动者已经依法休完其合法休假期间,而没有合法休假手续的情况下,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不继续上班行为的,构成自动离职行为;该种自动离职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即按上述第一、二项的规定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5、若您已经在新公司上班,原公司还可以举证要求新东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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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5
和公司协商解决 否则 属于你违约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要是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呢!又能扣多少呢,一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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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28
和公司协商解决 否则 属于你违约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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