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学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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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0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举办者条件
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名称条件
名称须经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市XX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场地条件
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2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3.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教育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人员条件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资金条件
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他条件
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第2个回答  2019-05-31

办学许可证办理者资格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


2、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人员配置条件


1、学校董事会:学校应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学校董事会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法定代表人: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3、学校管理人员:


(1)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3)职业指导人员: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学校教学人员: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之比一般为1:20-25,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教师必须持教师证,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申办条件


1、学校性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2、申报受理部门:举办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受理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地区范围内面向社会申请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所需材料


1、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第3个回答  2019-02-27
主要是一些硬性条件要满足,现在深圳的政策环境一般只批青少年课外辅导和成人技能培训类,硬性条件包括场地面积大于400平方米,场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场地楼层为5楼以下,场地需要红本和主体消防,也可以找我们中科为公司为您排忧解难
第4个回答  2018-03-30
社会力量办学申办
一、申办条件
1.申请举办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的办学章程。
3.学校应当有相对独立、固定并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设施和教学装备,校舍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办学场地必须是非居民住宅,无任何安全隐患,不得扰民。
4.教育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校长是全面负责教育机构的教学、财务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应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五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教育机构的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5.有适应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6.有一定数量的办学启动资金和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稳定经费来源。
二、民办学校筹设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0个工作日)(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按设立提交相关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租期三年以上);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三、民办学校正式设立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1.正式设立申请书,要有当地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聘任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
4.办学启动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材料。
5.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
6.明确的办学地点、场所和招生区域。校舍自有的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权和产权证件;属租赁的须提交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租赁协议书;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书,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校舍必须具有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意开办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办学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8.办学注册资金(人民币):幼儿园15万元,小学30万元,初中50万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15万元。
9.校园、校舍、设施、装备明细表。
10.学校管理制度。
(注:2—8在筹设申请已提交的,不需要重交。)
四、民办学校分立、合并、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3个月)
1.申请书。
2.分立、合并的提交协议书。
3.聘任校长和变更举办者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单位对其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需提交的材料(答复时限:20个工作日)
1.提交颁发办学许可申请书。
2.提交卫生合格证。
六、申办审批流程
1.办学人员提交申请报告,上交相关材料到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符合筹设条件的开具证明。
2.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同意筹设批准书;不符合筹设条件的,下发不同意筹设通知书。
3.办学人完成筹设工作(三年内),向乡镇中心学校申请正式设立,中心学校派员到实地考查,对办学条件、设施、师资力量进行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开具正式设立证明。办学人持中心学校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同意设立通知书;不符合正式设立条件的,下发不同意设立通知书。
4.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药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5.有校车的,办学人持教育局设立通知书到县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6.经三部门核发有效证件后,带上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备案,以便核发办学许可证。
7.办学人持办学许可证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七、申请办理程序
(一)民办学校筹设
1.受理申请;2.实地考察办学场所;3.审核;4.下达筹设批准书。
(二)民办学校正式设立
1.受理申请;2.交委托评估;3.审核;4.下达正式设立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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