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怎样反诉

如题所述

在我国的现行法治框架下,劳动争议案件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在经过法院受理之前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所有劳动争议相关的事项必须要先经过仲裁审理。在劳动仲裁阶段被申请人如果认为同样与申请人之间有劳动争议,则可以提出反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如果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后,一方或者双方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在诉讼阶段基于仲裁前置的特殊性,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不可以再就新的劳动争议事项提出反诉,因为反诉内容已经超出了仲裁审理的事项范围。因此,对于新争议事项必须要重新经过劳动仲裁审理,而不能直接在诉讼阶段进行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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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劳动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特征如下:
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本诉,反诉就无从谈起;
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抵销申诉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
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
3、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
4、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
5、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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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4
你好,劳动仲裁后被公司起诉,反诉方法是针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去准备证据材料,针对公司的反诉求准备好答辩意见即可。
一、一般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起诉公司以后,公司也是可以提起反诉求的,仲裁委一般会合并处理的。
二、针对公司的反诉,劳动者只要根据相关的证据,做好答辩意见即可,只要证据充足,就一定会胜诉的。
第3个回答  2019-03-14
民事答辩书
答辩人:xxx,男,30岁,汉族,住址:xxx xxx xxx 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提出答辩如下:
一 原告所诉与事实严重不符
本案原告所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诉称:“被告于2008年7月1日进入原告处工作,被告入职以来原告曾多次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合法用工,原告不得已于2008年10月8日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这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首先,原告并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仅凭原告方人力部门员工证言,不足为据;其次,依据答辩人提交的证据xxxxxx,答辩人自2008年7月1日入职以来,多次要求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但均被原告以各种理由拒绝,且原告于2008年10月8日单方解除与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一情况说明原告的诉讼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现有证据,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答辩人签订劳动的责任在原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原告应支付答辩人人二倍工资。又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1.2.3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诉,原告所诉称的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其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同样没有法律依据。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并依法判决:1 解除于原告的劳动关系。2 判令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元,合计*****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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