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对古代的法律做了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子产在改革时曾经从法律意义上规定:君臣上下必须尽职尽责;生产方面的田地的封界?灌溉系统必须做好;赋税确定法定数额;对于卿大夫,忠谨俭约者奖励提拔,玩忽职守?奢侈腐化者予以撤职查办等?

子产公布成文法的做法,冲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因而遭到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晋国大臣?奴隶主贵族叔向专门为此给子产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信?

信中说,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完蛋!

在子产公布成文法潮流的推动之下,公元前513年,也就是子产铸刑鼎二十多年之后的冬天,晋国赵鞅也展开了积极行动?他向晋国百姓发出征收铁的号召,把最后征收的“一鼓铁”480斤熔铸成鼎,将当年范宣子时代所制定的法度铸于鼎上,向百姓公布?

进入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组织结构和政治经济制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旧的社会秩序遭到很大的破坏,各诸侯国开始逐渐出现了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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