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店转给别人但没签转让协议营业执照也注销但对方一直未办新的,店铺的经营责任该谁负责?

如题所述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现在的经营者就要对店铺的经营负责任。
法律分析
如店铺已经转让了,在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的时间段内,别人已经接受经营了,期间出了问题,原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机会受到牵连。如果现阶段经营者一直没有出问题,只是以及担忧,可以采用微信或短信与对方沟通,说明店铺已经转让很长时间了,现要求对方赶紧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这样就可以为自己落实店铺已经转让的证据。 开店不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对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4、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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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3
首先,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现在的经营者就要对店铺的经营负责任。但也有一个特殊情况,如店铺已经转让了,在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的时间段内,别人已经接受经营了,期间出了问题,原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机会受到牵连。如果现阶段经营者一直没有出问题,只是以及担忧,可以采用微信或短信与对方沟通,说明店铺已经转让很长时间了,现要求对方赶紧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这样就可以为自己落实店铺已经转让的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23
营业执照进行注销,让对方重新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办起来也快。授权对方使用,发生问题会受连带责任的。最好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者姓名。不注销就变更吧。稳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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