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如果一个有精神病另一个有义务或者责任吗?

亲兄弟如果一个有精神病,并且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做为哥哥有义务或者责任吗

如果他们的父母还在的话,父母就是第一监护人,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父母不在的话,那么哥哥就是监护人,就要有承担精神病人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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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1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2个回答  2020-03-21
先是父母,后是兄弟姐妹有义务有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3-21
亲兄弟如果一个有精神的另一个
第4个回答  2020-03-21
当然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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