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了但工资少给我了,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少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是否为工资计算错误或者有操作错漏现象,如果属于用人单位非法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持相关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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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2
去当地的人社局局申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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