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情况:昨天上午我从小区门口出来正常行驶(开的很慢很慢)准备右拐进入主干道之前,在辅路上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逆行摩托车撞在车的右前侧,当时我的车头马上进入主路了(被撞的时候车身还保持直行的样子),他开的那么快我之前根本就没有看见他,而且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前面的路况。我的车凹进去三处,受损严重,他的摩托车避震都断了,油漏了一地,他当时坐在地下,左腿破了两处,但是不严重,类似于蹭破的吧,然后就一直坐在地下不起来,我看像是装成很受伤的样子。因为是在家门口,我父母一会就过来了,然后也报了警,警察说我虽然是被撞的,但是我是借助辅路(我靠,通往车道只有这一条路,我不走这走哪?),他是弱势群体(我咋觉得我可怜呢),我多少有责任(我擦,你们说我怨不怨?)。那人被他哥带着去看病了,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被扣在交警队。而且交警说他的车是48的,虽然加了油但根据交通法规来说也只能算是助力车(就是电动车一类),不能算是机动车,50以上的才算(你们说气不气?)。
今天上午的情况:本来约好双方今天上午在事故科一起协商解决,但是对方没有来,告诉交警说腰疼,明天他哥背着他来(我擦,想讹我?),昨天他可说的是肋部疼啊,今天怎么到了腰部了?交警说这种人比较麻烦(我哭啊,需要赔多少钱啊?)
我的打算:因为我只上了交强险,意味着车损只能由我自己承担,大概1000多的样子,赔他也就1万的医疗费和2000的财产损失,多了岂不是我要自己承担?反正我想好了,我只接受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多了一分我也不管,大不了打官司,看谁耗得过谁,我宁肯把钱给了交警交停车费,也不让他讹我,大家说说我的想法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