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回四川能使用吗?

在重庆买的保险,如果回四川生孩子,还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

应该可以的,因为生育金是集中给付的,当然也包括去外地生育的情况。。 ◆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核定表》本人或被委托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到您,唐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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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免费回答和收费服务两种问答的模式
本人毕业于上海某知名大学,从事保险9年多,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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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8
重庆生育保险回四川不能使用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具有生育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选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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