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如何避税.附案例说明。如下

我有一产品A,进价10元,含17的增票。卖100元(含17的赠票),但是要给回扣70元,实际我还能得20元,如何避税呢?如果我能找到70元的B商品的赠品进项(但是是通过非正规渠道,但是是绝对的增票)但是我开给客户又不能含B的产品,怎么解决呢?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不得在税前扣除。
而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进行税前扣除:(1)有合法真实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回扣是给予非法中介人介绍费。属于禁止的商业行为,无论何种名义、形式支出,均不予税款中扣除。
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不得少缴流转税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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