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分我在大兴路准备骑摩托车还没等骑走摩托刚着火就被巡警抓到了查是不是盗强车辆,我当时身上没有带证件,巡警就把我身份证号输入他带的哪个仪器里一看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是我有B2大车驾驶证就把我移交到了朝阳交警之队,到了交警那里给我开了个驾驶车型不付的发单,之后把摩托车扣了让我第二天到窗口办理罚款违章业务,第二天我到窗口办理时候告诉我摩托车报废要吊销我驾驶证等2年以后才能在考,而切让我自己申请吊销驾驶证,我就不明白那有自己申请吊销驾驶证的啊,我找了很多人但是窗口哪个交警坚决要我自己吊销驾驶证,我是出租车司机全家上下都靠我开车挣点钱养家,请好心人帮帮我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挽回我的驾驶证.
会被吊销驾驶证。
有证驾驶他人已经报废摩托车的,收缴摩托车,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上罚款,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并没有区分所驾驶的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是否属于本人所有,因此,只要是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就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9%81%93%E8%B7%AF%E4%BA%A4%E9%80%9A%E5%AE%89%E5%85%A8%E6%B3%95/149277?fr=aladdin
驾驶报废摩托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
(一)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二)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四)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五)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六)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
(一)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二)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四)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五)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六)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