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黄奎制造企业劳资科新来的职员小刘负责计算工人的计时工资。经过岗位培训和了解,他知道企业计算计时工资的方法是:按20.92天计算日标准工资,按出勤日计算全月工资。例如,某生产工人的月标准工资为570元,5月份日历天数为31天,其中病假2日,事假1日,法定节假日3日,星期休假8日,出勤17日。根据该生产工人的工龄,其病假工资按标准工资的90%计算。该生产工人的病假和事假期间没有节假日。按照企业现行算法,该工人该月应付工资为:
日标准工资=570/20.92=27.24665(元/日)
应付月工资=27.24665×17+27.24665×2×90%
=463.19+49.04=512.23(元)
出于好奇,小刘根据在学校所学的成本会计知识,运用另外几种方法重新计算了一下该工人的应付月工资。
(1)按20.92天计算日标准工资,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工资计算的方法:
日标准工资=570+20.92=27.24665(元/日)
应付月工资=570-27.24665×1-27.24665×2×(1-90%)=537.30(元)
(2)按30天计算日标准工资,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工资计算的方法:
日标准工资=570/30=19(元/日)
应付月工资=570-19×1-19×2×(1-90%)=547.20(元)
(3)按30天计算日标准工资,按出勤日计算的方法:
日标准工资=570/30=19(元/日)
应付月工资=19×(17+11)+19×2×90%=566.20(元)
小刘觉得很奇怪,4种算法的计算结果都不一样,到底哪种方法更科学合理呢?
(二)要求
分析上述各种方法产生差异的原因?到底哪种方法更科学合理呢?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