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目前在我手上,是卖房人一个人的名字。房主目前在外地做生意不便回来。 我拟定的解决方案:到对方目前所在地,请对方(房主)直接授权我(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经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带上经公证的委托书回来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式是否可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比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委托手续,我需要带哪些资料?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还有已经取得经公证的过户委托书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还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