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师合同期内离职是否须交合同违约金

本人大学刚毕业,在一家中小学课程辅导培训学校做老师,专做学生课程辅导工作,合同上有一条关于违约的,说一定要服务满5年,否则需缴纳1万违约金,理由是我在学校要跟着学生听课,见习,以及向各位老师学习教学方法等,然后才能被正式聘用,属于培训,其实也不存在对老师的专门的特别培训班。同时合同上又有一条注明正式聘用前见习期内双方不存在任何培训费用问题。自己看了一下合同法,感觉他这违约金规定不合法,而且合同内容前后矛盾,但还是请教一下各位热心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若我在合同期内离职是否须交合同违约金?

1,如果学校对教师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在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学校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
2,如果没有服务期协议,并且没有竞业禁止协议,合同期内,单位没有违法用工的情况下,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学校,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学校辞职即可。
3,《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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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4
必须是专业技能培训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你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第2个回答  2012-05-22
正常情况下,必须缴纳。

除非合同条款明显和法律抵触,才可以认定无效。
第3个回答  2012-05-22
按照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只能以企业实际支出的为限,包括因招聘、培训实际指出的费用,而且要分摊。即5年合同,有关费用按五年均摊,差几年赔几年。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没有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不应该支付违约金。但企业以招聘费用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还是会得到法院支持。
你尽量和单位协商吧。可支付少量的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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