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商业街商铺,定于七月底交付,现通过售楼人员联系上商铺业主,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请问是否有效?

因为很多人对此处的门面都虎视眈眈,所以只有给好处提前找到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但现在担心的就是我是在开发商将商铺交付业主前与其签订的合同,这样是否有效,受不受法律保护?
还有就是这个合同是签订即生效,还是必须要开放商将商铺交付了,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应?是不是在交房前,业主毁约就不要承担责任了?
只有这么点财富了,全给了,忘高手给个权威点的答案,谢谢!

1.商铺的所有权的确立不是以交付为准的,因为商铺属于不动产,也就是说你能确定你拟签订合同的业主就是你要预定商铺的所有权人,你就可以跟他签订租赁合同。只要这个合同是你们俩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2.至于你俩签订的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你俩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该合同生效的时间,比如说:“本合同于房开交付商铺时生效”。3.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任何一方毁约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只要合同开始生效,毁约就要承担责任,这个跟是否交房没有直接联系。建议你签订合同之前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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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7
只要对方是业主且提供了业主的资料,如购房合同复印件给你,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情况下,你当然与可以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但合同可以约定租金的交纳起始时间是商铺正常交付使用的时间。而你所签的合同当然是签订即生效,因为你要交付定金的,如果业主不租给你了,则应当双倍定金返还给你。
第2个回答  2012-05-17
不违法的合同是有效。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等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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