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03年左右入上海户口,老公现在上海开一间小公司,我们09年结婚,生有一女也为沪籍,我的户口在外地,现在也在老公公司上班,交社保公积金,我能也办沪籍吗?如果可以,依据哪个政策(投靠?或是两地分居)办理比较附合?怎么办理???具体的政策是什么?能发一份吗???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
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
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房产证原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
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
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
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
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
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即申请落户时无外地劳动关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五)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准备的资料:
1, 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 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 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 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 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 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 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 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
6, 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 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 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为养老保险的转移做准备。
9, 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 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 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 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 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 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可以及时补办。
14, 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 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后面的无须赘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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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下列户口审批事项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公安分(县)局作出审批决定:
1、外省市人员在本市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原由本市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4、原由本市迁往外省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迁移落户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分(县)局审批决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还有没有时间更短的办理方法???
追答除非办理手续了的是你亲戚,不然,没有其他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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